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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立公益性和经营性养老机构

主题: 如何设立公益性和经营性养老机构
嘉宾: 西安区民政局局长张绪仓
时间: 2023年4月20日
摘要: 就如何设立公益性和经营性养老机构的问题,我们邀请了西安区民政局局长张绪仓同志到访谈室做客,进行解答。

文字直播

主持人:

  如何设立公益性(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张绪仓:

  公益性(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设立,应当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民政部门实行双重管理。举办者向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服务机构登记。民政部门应当明确内部职责分工,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处)室履行登记管理机关具体职责;由养老服务职能科(处)室履行业务主管单位具体职责,并向举办者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告知公益性养老机构举办条件及相关流程。对符合养老机构基本条件的举办者,应出具同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民政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窗口受理举办者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一网通办”的流程,“一门、一网、一次”的办理原则,落实首问负责制,最大限度方便举办者办事,不断提高服务便利化水平。

主持人:

  如何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

张绪仓:

  经营性养老机构的设立,举办者应当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各地民政局应积极与本地市场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做好对接,协调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信息推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掌握本地养老机构企业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