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从1983年9月开始筹备,12月22日筹备工作就绪,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区(县级)正式成立。截止目前,已选举产生了七届区委领导班子集体。中共西安区委现辖16个党委、205个支部。
 

 

辽源市西安区委副书记、区长 李景军

  简历:李景军,男, 1954 年 3 月出生,汉族,吉林公主岭人, 1972 年 12 月参加工作, 1976 年 10 月入党,大学学历,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现任西安区副书记、区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

辽源市西安区委副书记 曹志强

  简历:曹志强,男, 1957 年 3 月出生,汉族,吉林省东辽县人, 1975 年 8 月参加工作, 1983.4 月入党,大学学历,毕业于吉林省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现任辽源市西安区委副书记。

辽源市西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贾丹凤

  简历:贾丹凤,女, 1963 年 3 月出生,汉族,吉林辽源市人, 1982 年 8 月参加工作, 1985 年 4 月入党,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吉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现任辽源市西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辽源市西安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胡永为

  简历:胡永为,男, 1964 年 02 月出生,汉族,吉林柳河人, 1983 年 8 月参加工作, 1987 年 11 月入党,研究生学历,现任西安区委常委、西安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辽源市西安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王宪邦

  简历:王宪邦,男, 1956 年 3 月出生,汉族, 1973 年参加工作, 1974 年 5 月入党,大学学历,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现任辽源市西安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辽源市西安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王健

  简历:王健,男, 1962 年 12 月出生,汉族,长岭县人, 1984 年 7 月参加工作, 1994 年 7 月入党,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东北师大世界经济专业,学士、经济师,现任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

辽源市西安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 郝超美

  简历:郝超美,男, 1962 年 11 月出生,汉族,吉林辽源市人, 1980 年 12 月参加工作, 1992 年 5 月入党,大学学历,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现任辽源市西安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

辽源市西安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长 王新

  简历:王新,女, 1973 年 1 月出生,汉族, 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 1995 年 12 月入党,大学学历,毕业于吉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现任辽源市西安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长。

辽源市西安区委常委 刘景山

  简历:刘景山,男, 1965 年 9 月出生,汉族,吉林省东辽县人, 1987 年 7 月参加工作, 1990 年 12 月入党,大学学历,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现任辽源市西安区委常委。

辽源市西安区委常委、区武装部长 高福德

  简历:高福德,男, 1969 年 6 月出生, 1982 年 11 月参加工作, 1985 年 12 月入党,毕业于中央党校法律专业,现任辽源市西安区委常委、区武装部政委。
 
 

区委办公室

中共西安区委办公室下设行政秘书科、综合信息科、督查科三个科室,共有人员 12 人。

区委办公室主任 栾大飞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孙作文

 
 

区直机关党工委

  领导简介:

  单继权 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

  辛宏伟 区直机关党工委纪检书记

  区直机关概况:

  1984年3月,成立中共西安区委直属机关委员会。2001年1月,改称中共西安区直属机关委员会。2006年12月,机关党工委下属2个总支,33个党支部,共有党员509名。



区委统战部

  领导简介:

  康文江:西安区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

  李胜军:统战部副部长

  黄丽梅:工商联会长

统战部

  中共西安区委统战部成立于 1983 年,下设工商联全会。区工商联的主要职责是:

  1 、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参政议政。

  2 、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3 、做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4 、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倡爱国、敬业、守法,提高会员素质,培养积极分子队伍。

  5 、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立。

  6 、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7 、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8 、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管理,照章纳税,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9 、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10 、增进与香港特区及台湾、澳门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11 、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

  12 、办好会办企业、事业;

  13 、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区委宣传部

  主要职责:

  1 、研究提出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规划、部署全区宣传思想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有关执行方针政策和宣传业务方面的工作。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指导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的工作。

  2 、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

  3 、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区各部门作好新闻工作。 

  4 、宏观指导全区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贯彻有关文化政策。

  5 、调查分析社会各阶层的思想动态,掌握实情,负责规划、部署、指导全区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6 、负责全区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典型经验的总结和宣传工作。

  7 、组织、协调对外宣传工作及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8 、抓好文教、卫生、计生等部门的股级干部的审批备案管理工作。

  9 、制定全区宣传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宣传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10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称评审工作。

  11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宣传部设 2 个职能科室。 

  1 、宣传理论科。主要负责抓好全区宣传教育和理论武装工作。制定全区宣传工作和全区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及理论研究规划,向全社会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民性国防普法教育、计划生育等宣传;确定全区理论宣传工作重点,组织好对重大理论成果的宣传。负责指导、检查全区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全区两级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党员教育工作。负责起草有关领导讲话及部内重要文字综合工作。

  2 、新闻干部科。主要负责抓好全区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思路,提出中、长期宣传报道计划,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年、季、月专项报道计划;参与组织协调区级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抓好通讯员队伍建设,完善制度、健全网络;负责文教、卫生、计生、关工委部门股级干部的审批、备案、管理工作;做好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区委组织部

  机构设置:

  区委组织部设 4 个职能科(室)

  (一)干部科

  (二)组织科

  (三)组织员办公室

  (四)人才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

  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区委领导下,负责党组织、党员队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及知识分子工作的调查研究、宏观指导和管理,制定工作总体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和市委组织部有关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指示、决定;负责调查研究全区组织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贯彻党的组织路线的规定、制度、工作方案和措施意见,提请区委决策后组织实施。

  (二)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调整配备、建设局级领导班子;协助市委组织部办理区级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宜;负责管理区委和组织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检查、指导、督促下级党委(总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党内民主生活会情况,认真抓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负责全区干部人事关系工作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后备干部的有关业务工作;综合管理局(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五)规划、指导全区干部教育工作并负责区委管理干部和党群系统干部的培训组织工作;指导党校做好干部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区基层党组织工作设置、隶属关系等方面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七)负责全区党员管理、教育、发展新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八)负责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知识分子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九)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干审工作的新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

  (十)指导基层党组织做近期改选换届工作;负责区党代会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出席上级党代会人选的酝酿、协商、考核工作。

  (十一)积极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法、途径和措施,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十二)负责党费管理和使用;负责管理区委及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的档案、干部统计、党员统计以及组织史资料续编工作。

  (十三)承办党员、干部、知识分子的申诉;处理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来信来访。

  (十四)加强组织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搞好调研综合和信息反馈。

  (十五)负责干部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

  (十六)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区老干部局

  主要职责

  区委老干部局是区委专司老干部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全区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  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  负责对全区老干部工作的业务指导,相关事宜的协调及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  做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

•  做好离休干部党建工作。

•  做好企业离休干部集中管理服务工作。

•  做好老干部信访工作。

•  抓好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

•  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努力探索老干部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  研究制定本区老干部工作中的相关政策。

•  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老干部的医疗工作,并对相关医疗单位进行督查。

•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西安区委老干部局内设 3 个职能科室。

•  企业老干部管理服务科

•  机关事业老干部管理服务科

•  活动室

 

 

区政法委

  区委政法委工作职责

  一、是认真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指示,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是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三、是对全区政法工作做出部署。

  四、是大力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是对全区政法工作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法律、理论问题组织调查研究,推进政法工作改革。

  六、是组织、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是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对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管理政法部门中层领导干部和政法系统工作人员的选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系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八、是组织、指导全区政法工作的宣传报道。

  九、是指导各街道、乡党委的政法工作。

  十、是完成市委政法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区委政法委机构设置

  区委政法委机关与区综治办、 610 办对外三个机构,合署办公。政法委机关内设 3 个职能科室:干部科、执法监督科、办公室。

 

区工会

  内设机构

  西安区总工会有人员编制 5 人,内设机构有综合办公室和困难职工求助中心。

  工作职责:

  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西安区总工会依据《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动员和组织职工通过民主管理、技术革新和劳动竞赛等形式,积极参与本单位和企业的经营生产。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教育一支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和谐,稳定的职工队伍。

 

团区委

  共青团西安区委下设1个科室:

  辽源市西安区少年儿童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2、宣传、执行党和团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3、教育和带领青年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同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进行坚决斗争

  4、了解和反映团员和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5、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针对问题提出相应对策,组织相应的实践活动

  6、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7、接收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8、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义务不受侵犯

区妇联

  西安区妇女联合会是西安区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基本路线、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 ,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和妇女群众的作用,团结带领全区妇女在我区的两个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促进我区妇女事业的全面进步和发展。

  主要职责

  1 、按照党的中心任务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确定妇女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参与研究区妇女儿童工作规划;依法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指导、检查、协调全区妇女组织开展工作;参与本区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 、组织开展社区妇女群众性文体活动。负责全区的“新风户”、“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家庭文化建设和家庭生活指导,努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提高家庭成员整体素质。

  3 、组织开展在有关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通过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评选“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组织妇女参与各类技术和技能培训等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 、依靠社会各方力量,抓好以家庭教育为重点,以“优生、优育、优教”为内容的儿童工作,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5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拓展社会化维权渠道,做好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调处工作。

  6 、参与女性人才资源的管理和女性人才的培养、推荐及输送工作;制定本区妇女干部学习、培养和开发的规划,指导各级妇女组织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基地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

  7 、广泛了解、收集社情民意,开展妇女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党和政府反映各界妇女群众的思想情况及愿望要求;抓好信息网络建设和情况反馈,加强新时期妇女工作的理论研究。

   

区信访局

  内设机构:

  西安区信访局设 2 个职能科室:

  (一)接待科(市民投诉中心)

  负责接待受理人民群众来访及市民投诉电话工作 ; 对来访来电反映的重要问题综合分析 , 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及时向街(乡)及区直部门转办、 交办、督办信访问题; 做好集体上访的控制疏导和化解工作; 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协调有关单位妥善处理赴京到省来市的集体上访,协调有关部门对无理纠缠人员进行依法处理; 负责排查掌握,及时上报全区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上访动态,组织对上访老户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档案管理;负责对中央及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及省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和受理的重要来访问题,及时立案、交办、督办、查办;负责对来访中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人民来访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目标责任状的管理考核,定期向上级、基层通报情况。

  (二)综合案件科

  负责局机关公文和综合材料的起草及群众来信的批转、督办工作 ; 负责信访工作政策研究和形势分析,向领导提供预测性信息和工作动态;负责全区依法治访工作;负责信访法 律 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 负责承办“两函一书”(省政府和省信访局、省级有关部门转给我区要结果的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协调和结案报告的审查、上报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阅批的群众来信和交办的信访案件,督促检查有关领导同志批示信件的落实情况;负责对全区信访案件查办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区信访工作呈报表和要结果案件管理、统计、考核和查办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年度信访目标责任状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机要通信、安全保卫、档案、保密、文印、固定资产管理、对外联络与接待工作;负责计算机信访系统的管理工作。

  办事指南:

  1 、来访须知:

  ( 1 )来访接待时间:上午 8 : 30 - 11 : 30 ,下午 13 : 30 - 16 : 30,周三、周五下午政治学习不接待,节假日正常休息。

  ( 2 )来访接待地点: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室。

  ( 3 )来访接待秩序: 5 人以下来访依次接待; 5 人以上集体上访,按《信访条例》规定,推选代表,人数不得超过 5 人。

  ( 4 )来访人员应自觉遵守《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市民守则》的相关要求,按照区信访局工作人员安排依次接谈,不得大声喧哗、无理纠缠,主动配合维护好接待秩序。接待完毕应自动离开接待场所,不得滞留、滋事。

  ( 5 )来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 6 )来访人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八条、二十条规定,不听劝阻批评或教育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2 、为什么不提倡集体访的形式?

《条例》规定,“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用意是,尽量不要采取集体上访的形式。党中央和国务院一贯主张,群众上访,不要采取集体形式,因为集体上访对国家对群众都不利。集体上访一旦成为事实,不管组织者的主观愿望如何,它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是客观存在的,政治影响更是不可挽回,而且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被利用,不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

  3 、领导接待日须知:

  ( 1 )接待时间:每周二上午。

  ( 2 )接待地点: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室。

  ( 3 )来访人需持有下一级机关出具的《信访问题处理意见书》,否则不予安排登记。

  ( 4 )已经过区领导接待处理且在办理时限内的来访群众,不安排登记。

  ( 5 )每批次来访人数限制在 5 人以内,超过 5 人以上的集体上访,需推选代表接谈,代表人数最多不超过 5 人。

  ( 6 )来访人需按照区信访局工作人员的安排依次进入接待室,接谈完毕自动离开接待场所,不得滞留。

  ( 7 )来访人不得在接待场所大声喧哗,无理纠缠,应主动配合维护好接待秩序。

  ( 8 )来访人不听劝阻,轰闹接待场所或故意挑起事端,破坏接待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4 、信访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哪些信访事项?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其他信访事项。

  5 、 主要职责

  ( 1 ) 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 2 ) 负责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单位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和行政案件。

  ( 3 ) 负责向各街(乡)和区直各部门或有权负责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 4 )负责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向区委、区政府提出解决有关信访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 5 ) 负责综合、调研信访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信访情况。

  ( 6 )负责检查、指导各街(乡)和区直各单位的信访工作,审查各街(乡)和区直各单位回复的信访事项。

                                       
  ( 7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