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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文物安全工作,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对西安区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进行公示。
西安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登记表(2025.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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