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市政府工作部门

县区、开发区

东丰县 东辽县 龙山区 西安区 经济开发区
中央人民政府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辽源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信息公开分类>通知公告>2015

西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第201504号)

发布时间:2015-04-02 17:14 信息来源:编办

事证第 122000001772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辽源市西安区消费投诉受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辽源市西安区消费投诉受理中心(辽源市西安区广告监测中心、辽源市西安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受理消费者投诉 举报 负责对广告发布内容进行分类登记 统计分析 备案归档 对违法广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供服务

住 所

辽源市人民大街7650号

法定代表人

苏仲岩

开办资金

0.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辽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安分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5

0.5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开展业务活动,本年度无变更。

今年在分局党组的领导下,西安工商分局和西安区消费投诉受理中心,通过开展消费与维权方面的案例讲评、知识培训、市场检查、处理投诉等多种措施,促进3。15系列宣传纪念活动有规模、有力度有实效地开展起来。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全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工商机关和消协组织的社会影响力起到积极作用。今年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完成纪念3.15国际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二、分局、区消协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3。15"咨询宣传活动;三、完成了省消协《关于组织全省消费者参加"全国新消法知识大赛"的通知》要求,按文件要求报送了100名网上答卷人员名单,并积极组织和参见此次活动,同时开展了省消协开展的推介2013年度全省"诚信单位"等6项事迹材料收集、上报工作四、新消法宣传工作五.积极参与收听了正行软环境服务热线和夜间禁烧活动。咨询、投诉工作今年,接待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280余件,市局平台转办案件8件,申诉8件,举报3件转交基础工商所8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00余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授吉林省消费者协会2014年先进集体、苏仲岩先进个人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苏仲岩 联系电话:0437?6108219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16日

 

 

 

 

(责任编辑:西安区)
初审:西安区 复审: 终审:
[纠错]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