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西法办发〔2019〕9号
中共西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安区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协调小组、各相关部门:
现将《西安区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并落实好各项宣传活动。
中共西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11月26日
西安区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区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按照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相关要求,制定2019年西安区“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时间安排
12月1日―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宣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
3、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4、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辉煌成就;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具体安排
“宪法宣传周”采用主场活动+分设主题日方式进行。
(一)宣传周北京主场活动。(由司法部主办)
司法部将在12月4日下午,利用司法部指挥中心视频点名系统连线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听取“宪法宣传周”工作情况汇报。
(二)主题日活动
2019年“宪法宣传周”设立七个主题日:
1、宪法进企业主题日。(12月1日)
要求: 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
牵头单位:区政务局
配合单位:区工商联、区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分局
2、宪法进农村主题日。(12月2日)
要求: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法治乡村建设等。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交巡警支队西安大队、灯塔镇
3、宪法进机关主题日。(12月3日)
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牵头单位:区直机关党工委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4、宪法进校园主题日。(12月4日)
要求: 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举办宪法晨读活动,举办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司法局
5、宪法进社区主题日。(12月5日)
要求: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有关规定、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司法局
6、宪法进军营主题日。(12月6日)
要求:结合西安区实际,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到部队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
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
7、宪法进网络主题日。(12月7日)
要求: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政府办
(三)其他活动安排
1、“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参加辽源日报刊登宪法知识测试答题,播放宪法学习宣传公益广告。
2、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宪法主题公园、法治走廊、青少年平安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大院、法治文化广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等普法宣传阵地、平台,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交通诱导屏、公交车等公共设施开展宪法集中宣传。
3、开展宪法进公共场所活动。要将宪法书籍送进机关、学校、军营、企业、社区,同时要在宾馆、公交站点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读本及宣传手册,使宪法随处可见。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握好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要落实普法责任制。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协调沟通,整合力量,形成合力。
(三)要增强宣传实效。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宪法宣传。各类媒体要精心策划,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要充分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和社会效果。
各部门要参照本方案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并于12月9日前将活动开展的情况上报至中共西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
联 系 人:白满红
联系电话:0437-3635586 15004377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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