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西安区贯彻落实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按照整改任务清单,现将我区落实吉林省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五)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序号五):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亟待解决。畜禽养殖粪污处置监管较弱。个别小规模养殖户和散养户粪污还存在随意排放情况,基层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龙山区金石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粪污处理设施简陋,设施外堆积粪污,存在雨水冲刷直接流入太平河支流造成污染的风险。
二、整改目标:加大对畜禽养殖粪污处置情况的监管力度,对小规模养殖户和散养户粪污随意排放问题坚决遏制。
三、整改措施:
1.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压实散养户畜禽粪污收、储、运方面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推进发酵还田、公共贮粪场建设、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等,从根本上解决小规模养殖户和散养户粪污随意排放问题。
2.加强日常巡查,严禁临河露天堆放畜禽粪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整改效果:
1.在沐雨村、古洞村、古仙村、高古村修建规模堆肥间5个。
2.加强镇级执法队巡查检查力度,对粪污乱堆乱放的养殖户下达整改通知单50余份,督促养殖户及时将畜禽粪便清运还田。
3.加强日常巡查,对临河露天堆放畜禽粪便的及时与保洁公司沟通,进行清洁整改。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灯塔镇统计各村堆粪间数量,利用各村空地设置集中堆放点,与绿农公司合作,对集中畜禽粪污堆放点进行清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4日,共7天。
联 系 人:洪 锴
联系电话:0437-3610566
联系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6171号西安区人民政府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