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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吉林省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三)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1-12-29 10:35 信息来源:西安区环保办

  根据《西安区贯彻落实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按照整改任务清单,现将我区落实吉林省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序号):“河长制”工作落实还存在盲区漏洞。龙山区国庆村仙人河上游小仙人河岸边存在畜禽粪便,沿河垃圾、废弃秸秆随意堆放,无人清理。河道污染监管存在盲区漏洞,河道常态化保洁没有落实到位。东辽县云顶镇东沟村在河边无序散放养牛、粪污随地堆放,河道里存在大量秸秆、生活垃圾等污染物,河水直接汇入二龙湖水库,存在污染水源的环境隐患。龙山区工农乡五一村村内排水沟渠岸两侧堆有牛粪、秸秆和垃圾,流入渭津河,污染环境。 

  二、整改目标:强化河长制落实,消除流域内河道垃圾,建立河道垃圾清理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1.严格推进河长制实施,通过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实地看、重点督、随机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定期通报情况。 

  2.强化督查力度,加大巡查频次,区级河长每半月巡河1次,乡镇(街道)级河长每周巡河1次,村(社区)级河长每周不少于2次。对发现问 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上报上一级河长或河长办。 

  3.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每年的1-6月份各 开展全面排查、自查自纠,形成台账;7-12月份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四、整改效果: 

  1.西安区政府要求区河长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河流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暗访,并下发督查专报。 

  2、西安区政府办针对各级河长巡河情况至少2个月下发一次使用APP系统巡河情况通报。 

  3.拟制定《河湖“清四乱”“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近期进行下发。 

  4.镇级河长每周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3次,今年以来镇级河长巡河97次,村级河长共计巡河736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养殖户加强教育,各村用“大喇叭”宣传《辽源市河道垃圾治理条例》,四乱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沟通,及时处理。 

  5.街道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河长每月巡查4次,社区级河长每月巡查12次,发现问题及时由保洁人员进行清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1229日至202214日,共7天。  

    人:   

  联系电话:0437-3610566 

  联系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6171号西安区人民政府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29

(责任编辑:董佳俊)
初审:董佳俊 复审: 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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