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西安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按照整改任务清单,现将我区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十一)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序号十一):扬尘污染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目前辽源市共有各类清扫机械化车辆19台,机械化清扫率仅达到67.5%。远远低于省对地级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的要求。城区建筑(道路)施工场所监管,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南部新城与城区结合部位道路、西安采煤塌陷区安仁路、市石油公司储油库门前道路等地段路面未硬化、绿化损毁严重,车辆通过时产生大量道路扬尘,造成大气污染。
二、整改目标:有效控制建筑施工场地、交通运输扬尘污染, 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
三、整改措施:
1.制定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整治重点、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及方法步骤。对施工工地、搅拌站开展扬尘污染排查行动,建立扬尘污染企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企业、相关责任人、整改时限,在12月末前完成整改工作,未能如期完成整改的企业采取罚款、关停等措施。
2.积极争取资金,购置机械化洗扫车辆设备,提高建成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辽源市城市执法局已于2020年12月25日完成“辽源市中心城区机械化清扫养护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任务,待设备到位后,合理调配车辆,加大机械化洗扫力度,加大环卫辖区内城市道路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组织人员车辆对环卫辖区街路积尘突击清理。
3.配合市相关部门工作,对西安采煤塌陷区安仁路、 市石油公司储油库门前破损路段采取定期洒水、消沉尘处理,并由相关部门在2021年6月前对安仁路、储油库门前两处路段的硬化、绿化制定道路修复计划,12月末完成修复。
四、整改效果:
1.制定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对施工工地开展扬尘污染检查,针对建筑工地沙、石料的摆放、覆盖,施工扬尘、围挡、渣土运输车的管理等开展检查,建立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台账。目前,未发现有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
2.对所辖区域工地进行常态化管理。要求工地外出车辆顶部不高于规定高度并压盖苫布,防止渣土运输时出现撒落飘及车轮带泥的情况,已规定辖区内工地口加设冲洗设备和人员清理,做到立整立改。
3.市执法局已将采购的机械化清扫设备拨付到西安区环卫中心,主次干路机械化清扫率100%。
4.积极与市城管局沟通,现已完成对安仁路的硬覆盖。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4日,共7天。
联 系 人:洪 锴
联系电话:0437-3610566
联系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6171号西安区人民政府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