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西安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按照整改任务清单,现将我区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八)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序号八):一些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仍比较突出。燃煤散烧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辽源市至今未建立清洁煤炭供应体系,相关工作进展滞后。同时,城市供热结构不尽合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原煤散烧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冬季采暖期进一步加剧了燃煤污染。督察组调取相关资料发现,辽源市2019-2020年采暖季总集中供热建筑面积为2044.46 万平方米,其中大唐辽源发电厂承担供热面积比重约为67%,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市集中供热企业排放量比重约为31.2%,并且仍有增加供热的能力。但是开发区友谊热源、东北袜业园热力公司9台锅炉供热面积占比18.54%,二氧化硫排放量占比达到了45.8%,增加了污染物排放量。
二、整改目标:推进洁净煤炭储配送体系建设,确保清洁煤炭供应,劣质煤炭退出市场。
三、整改措施:
1.待《辽源市清洁煤炭供应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出台后,结合我区实际,配合推进清洁煤炭供应体系建设,引导煤炭经销企业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四、整改效果:
1.西安区政府按照市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出台《西安区清洁煤炭供应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2.按照方案要求,西安区将辽源市西安区金鑫煤炭经销处作为西安区清洁煤炭配送中心备选企业,目前金鑫煤炭经销处已挂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4日,共7天。
联 系 人:洪 锴
联系电话:0437-3610566
联系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6171号西安区人民政府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