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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吉林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六)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1-12-29 10:49 信息来源:西安区环保办

  根据《西安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按照整改任务清单,现将我区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序号):个别整改任务进度不够快。按照《吉林省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要求,各类开发区、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应在2019年底前建成。但现场检查时发现东丰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虽然土建已经完工,但设备未安装完成。 

  二、整改目标:完成辽源市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区东西孟工业园区外网工程。 

  三、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任务进度缓慢的,采取督办、约谈等措施加以推进。 

  2.完成辽源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区东西孟工业园区至辽源经济开发区之间铺设2916米污水管线外网工程。将管线并入园区已建成污水收集系统,将园区近期0.4万m3/d污水输送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水体。 

  四、整改效果: 

  1.西安区政府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并对开发区管委会下督办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2.外网项目现已完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1229日202214日,共7天。  

    人:   

  联系电话:0437-3610566 

  联系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6171号西安区人民政府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29 

(责任编辑:董佳俊)
初审:董佳俊 复审: 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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