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西安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按照整改任务清单,现将我区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二)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序号二):部分乡、村级河长履职缺位。个别乡(镇)、村级河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责任压得不实,落实“河长制”工作的责任心不强,巡河工作流于形式,监管存在死角盲区,导致部分支流河道垃圾及畜禽粪便问题未及时解决。寿山镇东升村的太平河无名支流污染严重,水质浑浊,水面有白色泡沫,河道内漂浮生活垃圾、秸秆碎屑。太平河支流东升村2、3、4组河段,有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和畜禽粪污倾倒现象。该河支流中游建有一家养鸡场(存栏约1000只),沿河设置堆粪点,距离河道不足1米。存在雨水冲刷粪污入河的污染隐患。
二、整改目标:加大河长制工作落实力度,严格履行各级河长职责,完成畜禽粪污治理和河道垃圾的清理工作。
三、整改措施:
1.各级河长开展日常巡查,做好河道巡查相关记录,并定期检查。区级河长每半月巡河1次,乡镇(街道)级河长每周巡河1次,村(社区)级河长每周不少于2次。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上报上一级河长或河长办。认真执行河长制考核,将上一年度河长制考核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强化监管责任,严禁向河道倾倒畜禽粪便,或沿河露天堆放畜禽粪便,发现问题,由属地单位责令当事人限期进行清理;无法确定当事人的,由属地单位负责清理。加强日常巡查督导,在巡河过程中监管。
四、整改效果:
1.召开西安区河长巡河工作作风整顿会议,区副总河长、区河长办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对各级河长进行在要求,严格落实河长制相关制度,巡河要实地进行踏查,不能走形式、走过场,切实履职尽责。
2.按照区总河长、副总河长要求,区河长办联合区纪委、区政府督查室对河流存在的问题加大督查检查的力度,对已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属地进行清理。
3.出台《西安区河长制问责和激励制度》,对不作为、慢作为、虚假整改的将提请纪委监委启动追责问责,现已由区副总河长、区河长办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对2名镇级河长整改进展缓慢进行了约谈。
4.镇级河长每周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3次,今年以来镇级河长巡河97次,村级河长共计巡河736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养殖户加强教育,各村用“大喇叭”宣传《辽源市河道垃圾治理条例》。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4日,共7天。
联 系 人:洪 锴
联系电话:0437-3610566
联系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6171号西安区人民政府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