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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25(对应省清单序号53)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9-11-21 14:10 信息来源: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西安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照整改任务清单,现将我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25)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序号25):全省77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周边一公里范围内分布有人口密集区,环境风险不容忽视的问题。经排查,辖区无整改任务中涉及的危化品生产企业。下一步,我区将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准入,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将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价作为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整改目标:严格危化品企业准入,防范危化品环境风险。 

  三、 整改措施:

  周边一公里范围内分布有人口密集区的77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没有在西安区辖区内,要做到严格准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

  1、加大对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不断加大对危化品生产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强化对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应急预案的监督落实。规范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演练。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和应急物资储备,严厉打击三废偷排偷放行为。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把审核关,新建危化品生产设备项目一律进入化工园区,人口密集区一律不予审批建设。在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审批工作时,认真落实有关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布局等规划要求,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将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价作为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律不予批准建设。

  四、整改效果:

  经排查,辖区无整改任务中涉及的危化品生产企业。下一步,我区将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准入,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将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价作为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7日,共7天。 

  联系人:尹  然

  联系电话:15143774137

   联系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6171号西安区人民政府东侧常委会议室二楼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蔺冬颖)
初审:蔺冬颖 复审: 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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