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按照《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实施方案》要求,于12月23日至12月26日进驻西安区开展了为期4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督查组于2024年1月15日向西安区进行督查情况报告正式反馈,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督查反映出的共性问题
督查发现,各县区通过近年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确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中央、省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生态环境问题还比较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经梳理,东丰县、东辽县、龙山区、西安区和高新区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4方面存在以下共性问题。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存在差距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生态强市建设方面工作开展不及时,未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以及任务清单。
2.水、重污染天气等相关环境应急预案未编制或未按期进行修订。
3.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履行河道监管责任不力。
4.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发力不足。
5.“无废城市”建设项目谋划方面存在短板等。
(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不严不实
1.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不细不实,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中个别指标设置不切合区域实际。
2.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不力,生态环境领域项目资金拔付缓慢。
3.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存在未验收、后期运维管护不力和进展滞后等问题。
4.督查期间,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配合度低,在调度材料方面存在敷衍应付,质量不高问题。
(三)对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1.对绿色发展理念重视程度不够,推动绿色转型上谋划项目力度不足。
2.碳达峰工作进展缓慢,没有探索减污降碳路径;碳排放核算前期工作未开展。
(四)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次数不足。
2.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未按年度向本级人大报告年度生态环境工作完成情况。
3.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政府绩效考核中生态文明类考核权重较低。
4.个别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理顺、压的不实等。
二、督查反映出的个性问题
1.推进黑土地保护工作还存在短板
(1)未制定黑土地保护规划。
(2)2022年开展表土剥离2件、2023年开展表土剥离3件,分别完成9.8016、9.2313公顷耕地的表土剥离工作。2022年剥离出的23196立方米土方,仅有132立方米用于灯塔镇太和村土壤改良,其余的23064立方米仍暂存在项目区内;2023年剥离出的20100.45立方米土方,其中5123立方米暂存在项目区内,14977.45立方米土方存放在集中堆放点,利用率仅为0.3%。
(3)畜禽养殖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按照农业农村部门统计,西安区2023年共有规模化养殖场5个,但实际数量为30余个,因未及时履行申报程序,导致未能纳入规模化养殖场有效监管范畴,形成粪污治理监管空白。此外,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制度尚不完善,部分粪污集中处理设施选址不合理、利用率低下问题突出。
(4)西安区建有畜禽粪污集中收储点34处,对3个村5处畜禽粪污集中收储点进行现场检查,均存在问题。灯塔镇古仙村四组第一处畜禽粪污集中收储点管理不善,储粪间周围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污水流入耕地;第二处畜禽粪污集中收储点改变用途,堆放鸡笼等杂物,畜禽粪污堆放在储粪间外;第三处畜禽粪污集中收储点管理不善,畜禽粪污集中收储点粪污外溢。灯塔镇大房村三组畜禽粪污集中收储点存在破损,粪污堆放储粪间外,储粪间内外均堆有秸秆。灯塔镇谦和村畜禽粪污集中收储点有四分之一彩钢墙板缺失。
(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不到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台账内容不全,如利用改厕方式的台账缺少年初计划及改厕完工后验收等资料。
2.大气环境管控还不到位
(1)通过对“吉林省秸秆禁烧综合管理系统”的数据调取,2023年以来,西安区发生266处疑似火点告警,省生态环境厅已筛除9个误报。按照《辽源市2022年度秸秆全域禁烧行动方案》《吉林省县(市、区)2023年度秸秆禁烧实施方案编制导则》要求,西安区政府未有效落实秸秆禁烧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健全火点快速处置体系并填写告警日志,致使剩余的257处火点被判定为实际火点,其中灯塔镇大房村监控点5处、龙背村监控点89处,富民街道监控点163处。
(2)调取在线监控平台数据显示,2023年取暖期供热以来,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调峰锅炉二氧化硫异常数据已达3次。
(3)境内有9家加油加气站,在国家第7轮重点区域大气督查时,抽取辽源市恒泰洁能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辽源市中源石油加油站进行检测,油气回收装置中汽液比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3.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压得不实
(1)生活垃圾收储运体系由于是以乡镇政府、街道主导负责的方式,致使部分乡镇村屯、街道生活垃圾运输清理不及时,不到位,存在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问题。
(2)灯塔镇高古村四组随意倾倒用医疗垃圾袋包裹的生活垃圾;西安区兴合小区29号楼对面东安路北侧道路路边上倾倒畜禽粪污;灯塔镇农业站南侧小路由西向东倾倒生活垃圾100多延长米,估算约二十吨;四合小区东侧土建道口公交站点堆存约600平方米建筑垃圾;我的家园B区有13处生活垃圾点清运不及时,垃圾箱满溢,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随意堆放。
4.林地湿地监管力度薄弱,盗伐林木现象依然存在
(1)西安区灯塔镇新立村二组肖俊彪在自家房屋后西山上建有180平方米、195平方米塑料大棚各一座,用于鸵鸟养殖,并建有2处鸵鸟活动场所,总占地面积约1870平方米,其中占用集体林地面积约800平方米。西安区灯塔镇新力村村委会南侧山下,存有一处废品收购点,建设有彩钢房及简易存储废品场所,场所内有破碎设施,总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其中占用建设用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占用集体无立木林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灯塔镇建国村三组(古仙岭附近)、高古村七组(龙头山庄附近)集体林内,均存在盗伐林木现象,两处林地内均发现10余棵根径约10厘米樟子松被砍伐。
(2)吉林辽源凤鸣湖国家湿地公园内,西安区灯塔镇灯塔村二组王俭立私自建设约60平方米看护房,具体位置坐标E125°6′53.032″,N42°56′11.442″。灯塔村一组孙某某、路某某私搭乱建彩钢房及房屋约60平方米;圈围约100平方米集体林地,建设临时储物间。在彩钢房东南侧还存有一处玉米楼及占地约100平方米的建筑垃圾。
5.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非煤矿山整治工作进展缓慢
(1)历史遗留矿山修复进展缓慢。西安区“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图斑10个,总面积237.78公顷。按照《西安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位于建国村三组采石场的1个图斑和位于碾山村的3个图斑,面积1.2公顷,现完成修复待验收;位于东孟村(老东孟石场)的2个图斑,面积约2.7公顷,正在进行工程治理修复工作,无法在2023年完成计划任务;位于东孟村八组采石场等剩余4个图斑,虽已纳入《辽源市西安区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尚未开展修复工作。
(2)非煤矿山整治工作进展缓慢。西安区现有非煤矿山11家,其中2家已恢复整治并通过验收,2家已实施恢复整治工程未验收,1家拟申请自然修复,1家因高速公路拆迁补偿问题未开展恢复整治工作,剩余5家处于边整边改状态。检查中发现,世正采石场未完成生态恢复治理,并且现场存有1处玉米楼和2处开采设施未移除;官山、樱山采石场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目前正在生产,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6.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仍需用力
西安区仙人河城区段部分居民小区管网建设不完善,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兴合小区北侧和仙城新居小区东侧沟渠内存在雨洪排口排水和管涌排放生活污水问题。悦动辽源·欢乐汇门前有两处排污口信息标识牌丢失。
7.此前督察反馈的问题整改销号后,监管缺失,整改问题出现反弹
(1)西安区东辽河流域畜禽养殖粪污处理项目2023年收储粪污处理量为27677吨,仍存在市辖区内畜禽养殖粪污未进行有效收集问题。除龙山区和高新区以外,西安区共有34个村屯畜禽粪污集中收储点,经核查兴汉公司仅收集10个,其余24个都未进行收集。检查还发现,该公司5个储粪库房,至今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其中2个库房长期被原绿农公司半产品占用,影响正常开展养殖户粪污收储工作;生产车间内气味净化设施均未连接启用,生产车间、储粪库房门窗处于开放状态,气味直排。
(2)复核省“回头看”19号盛世花园一期、二期后山,杨某某砍伐山林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整改情况发现,被举报地点仅补植约10棵云杉,与整改描述的“补植补种樟子松共计200棵”不一致。现场还发现该处墓地的林地内新建多处坟墓,坟墓周围散落有10余棵被连根挖起的树木,未见树木主干。林地内东、西两侧还分别堆放有两处占地约5平方米、10平方米的建筑垃圾。
8.辖区内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问题依然存在
对山语城、我的家园、仙城小区等6处繁华路段60家餐饮业油烟治理情况排查,40家存在问题,其中16家未运行油烟净化设施直接排放油烟;9家油烟净化器通过地下管道安装在路旁,对过往行人产生影响;14家油烟净化器长期不清理,导致排烟管道墙面沾满油污,同时欧亚超市后侧还有一处为躲避监管直排油烟的构筑物。
9.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日常管理不到位
西安区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5家,抽取其中吉林省景达牧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营业执照已于2021年12月份注销,目前分为盛源家庭农场、麒麟农场、牧达农场3个养殖场。2023年初,3家农场在养殖场区西侧设施农用地内,新建2个约1000立方米粪污收集池,现场发现,防渗膜破损,未达到“三防要求”,存在渗漏风险;且3处养殖场均无粪污处理台账,麒麟农场、牧达农场无营业执照,存在无证经营行为;目前,3处农场共养殖生猪4000余头,共用六个粪污收储设施(包括今年年初新建的2个储粪池),总容积约3600立方米,存在粪污产生量与收储设施不匹配问题。
10.工业开发区规划环评明确要求的多项措施未落实
(1)2012年辽源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区东西孟工业园区办理了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但满五年后至今再未重新办理规划及规划环评的跟踪评价文件。
(2)开发区供水管网建设已实现全覆盖,除亿达碳业接入供水管网,其余10家企业仍全部采用地下水供给,其中3家企业办理了取水许可证,其他8家企业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属违规取水。
(3)园区未按环评要求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园区企业供热均采用自供热。
(4)园区排水管网已建成,但除亿达碳业接入管网外,其余10家企业均采用自家化粪池处理污水。
(5)相关部门职责不清。开发区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污单位排水许可证只发放1家(亿达碳业),其余10家均未发放。
对以上督查情况,督查组要求,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生态强省目标,围绕生态强市建设重点任务、重点项目以及本次督查发现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安全、黑土地保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畜禽粪污治理、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问题,持续发力,强力攻坚,努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