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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饮食“五注意”

发布时间:2023-08-17 08:36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夏末秋初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易发和多发期。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西安区食品安全办公室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食用和存放食品时有以下注意事项: 

  1.购买场所要注意:购买食品时,选择持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食品小摊点备案卡的生产企业、小作坊、商场、超市、商店、小摊点等食品销售场所,并索取保留相关购物凭证。 

  2.选择食物要注意:要购买新鲜的食品,不要购买腐败变质的食品,如买鱼要买活的,买猪肉要有“印花”的,最好不要买半生不熟的食品。 

  3.烹饪之前要注意:秋季由于病虫害较多,蔬菜中使用农药的频率相对增大,食用蔬菜前坚持采用“一洗、二浸、三烫、四冲”的方法,以去除残留于蔬菜中的农药。 

  4.贮存食品要注意:初秋季节气温不稳定,已加工好的熟食要注意冷藏贮存。通常常温下食品的存放时间应控制在2小时内;剩菜、剩饭等要及时冷藏且不超过24小时,食用前应确认无腐败变质,并经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5.选购饮品要注意:由于初秋季节还有较高气温,冷饮、饮料等食品仍是畅销食品选购冷饮、饮料时,一定要选购标识齐全,厂家正规的产品,不要购买无证摊点的“三无”产品。 

(责任编辑:白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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